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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抵押——无效!

已浏览人数:124

日期:2019-01-09

来源:隆德晟律师事务所

冒用抵押——无效!

陈女士在2015年将自己的房屋一处与其弟弟调换居住,并将房产证也放在该房内。2017年1月,陈女士的弟媳找到陈女士拿身份证说要办理房屋土地证,陈女士就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了其弟媳。后陈女士得知其弟媳于2017年2月将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通过他人到典当公司处进行了抵押借款。陈女士多次与典当公司交涉要求撤销抵押均未得到同意。陈女士想知道弟媳隐瞒其与典当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解读

委托他人订立合同时应当有相应的委托手续及委托权限,没有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必须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事后取得处分权,否则该合同应当无效。本起事件中,陈女士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系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冒充,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上看,该行为不是陈女士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案外人使用欺诈手段与典当公司订立的合同,也违背了典当公司的真实意思,应当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双方订立的房屋抵押合同来看,陈女士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他人处分原告的房屋,与典当公司订立抵押合同,既没有经过陈女士的事前授权或者事后追认,也没有在订立合同后取得该房的处分权利,故该抵押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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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抵押——无效!

日期:2019-01-09

来源:隆德晟律师事务所

冒用抵押——无效!

陈女士在2015年将自己的房屋一处与其弟弟调换居住,并将房产证也放在该房内。2017年1月,陈女士的弟媳找到陈女士拿身份证说要办理房屋土地证,陈女士就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了其弟媳。后陈女士得知其弟媳于2017年2月将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通过他人到典当公司处进行了抵押借款。陈女士多次与典当公司交涉要求撤销抵押均未得到同意。陈女士想知道弟媳隐瞒其与典当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解读

委托他人订立合同时应当有相应的委托手续及委托权限,没有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必须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事后取得处分权,否则该合同应当无效。本起事件中,陈女士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系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冒充,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上看,该行为不是陈女士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案外人使用欺诈手段与典当公司订立的合同,也违背了典当公司的真实意思,应当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双方订立的房屋抵押合同来看,陈女士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他人处分原告的房屋,与典当公司订立抵押合同,既没有经过陈女士的事前授权或者事后追认,也没有在订立合同后取得该房的处分权利,故该抵押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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