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隆德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由原山西省潞州律师事务所改制设立。本所由中国法学会会员、国家一级律师、全国党员律师标兵、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治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第三届长治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建云担任执行合伙人,阎红毅担任党支部书记,焦宇飞担任主任,并与郭爱军、庞海伟、周立云、闫慧军、杨艳娜共同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二十余年的创新发展,本所已成为本地规模较大且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组织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律师事务所。
本所先后荣获“山西省先进律师事务所”、“山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山西省公益性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山西省群众满意的律师事务所”、“长治市二O二O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长治市五星级律师事务所”等称号,是山西省以德为本、以诚为信的品牌名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近三十名。本所常年为各级党委、政府、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并成功代理了一大批影响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法律事务,在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二十余年以来,本所的发展始终坚持维护客户权益最大化,竭力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与客户建立了长期互信合作关系。同时,本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才的成长发展作为重点任务,在人才培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多年来为国家机关、为社会及律师行业培养、输送了众多优秀人才。
本所设有内务部、纪律督察部、综合协调部、业务拓展部、宣传部、培训交流部等六个管理部门、九个业务组团以及党政法务课题组、企业法务课题组、职务犯罪课题组、财税法务课题组、拆迁和建设法务课题组、PPP项目法务课题组等六个专业课题组,以满足向各类客户提供高度专业化法律服务的需求,从而有效保障本市经济转型和跨越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隆德晟宗旨:以诚为信、以德为本
隆德晟精神:团结、拼搏、探索、创新
隆德晟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隆德晟格言:高强的综合素质,优良的法律服务,是成功律师的最基本要素
隆德晟敬言: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保障权益、发展自己
隆德晟拒言:本所拒不接待以下人士:
1、利用法律实现非法目的者;
2、故意损害国家利益者;
3、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者;
4、不尊重中国律师者;
5、蔑视中国法律者;
6、无理缠讼者;
7、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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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隆德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由原山西省潞州律师事务所改制设立。本所由中国法学会会员、国家一级律师、全国党员律师标兵、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治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第三届长治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建云担任执行合伙人,阎红毅担任党支部书记,焦宇飞担任主任,并与郭爱军、庞海伟、周立云、闫慧军、杨艳娜共同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二十余年的创新发展,本所已成为本地规模较大且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组织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律师事务所。
本所先后荣获“山西省先进律师事务所”、“山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山西省公益性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山西省群众满意的律师事务所”、“长治市二O二O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长治市五星级律师事务所”等称号,是山西省以德为本、以诚为信的品牌名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近三十名。本所常年为各级党委、政府、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并成功代理了一大批影响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法律事务,在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二十余年以来,本所的发展始终坚持维护客户权益最大化,竭力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与客户建立了长期互信合作关系。同时,本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才的成长发展作为重点任务,在人才培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多年来为国家机关、为社会及律师行业培养、输送了众多优秀人才。
本所设有内务部、纪律督察部、综合协调部、业务拓展部、宣传部、培训交流部等六个管理部门、九个业务组团以及党政法务课题组、企业法务课题组、职务犯罪课题组、财税法务课题组、拆迁和建设法务课题组、PPP项目法务课题组等六个专业课题组,以满足向各类客户提供高度专业化法律服务的需求,从而有效保障本市经济转型和跨越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隆德晟宗旨:以诚为信、以德为本
隆德晟精神:团结、拼搏、探索、创新
隆德晟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隆德晟格言:高强的综合素质,优良的法律服务,是成功律师的最基本要素
隆德晟敬言: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保障权益、发展自己
隆德晟拒言:本所拒不接待以下人士:
1、利用法律实现非法目的者;
2、故意损害国家利益者;
3、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者;
4、不尊重中国律师者;
5、蔑视中国法律者;
6、无理缠讼者;
7、无赖。


隆德晟宗旨:以诚为信、以德为本
隆德晟精神:团结、拼搏、探索、创新
隆德晟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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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晟敬言: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保障权益、发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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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法律实现非法目的者;
2、故意损害国家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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