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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1-27
来源:隆德晟律师事务所
简 报
(2017)隆律简字第032号
为了弘扬法制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残疾人对保障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为残疾群体排忧解难,提升残疾人干部的工作能力,近日长治市城区残联连续开展了残疾人接访活动及残疾干部维权干部业务培训活动。我所周立云组团作为残联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了此次活动。
残疾人是社会上最弱势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在生产生活中也会遇到更多的自身无力解决的难题。在11月22日的接访活动过程中,区残联领导直接面对面地听取残疾人的诉求,倾听残疾人的心声,对上访残疾人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安排专人事后进行落实。针对残疾朋友提出的法律问题,周律师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现场有残疾朋友提出自己曾在十余年前发生交通事故致面部瘫痪,近年来受病情困扰,严重影响了本人正常生活和工作,对此应如何维权?周律师在听取了残疾朋友的讲述后,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全面分析,为其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方法。通过此次接访活动,拉近了残联干部与残疾朋友的距离,切实解决了部分残疾朋友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
11月25日,周立云律师为残联维权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着重讲解了残疾人受到侵害时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权干部如何有效引导残疾人学法守法。同时周律师还结合已实施的《民法总则》,讲解了新时期残疾人保护的新规定及举措。
此次活动为更好服务残疾人,提高残疾人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提升残疾人自我保护水平,增强残联维权干部的整体素养,形成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城区残联于2012年8月在我所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站”。自该站设立以来,我所长期为的残疾人提供了细致、高效、周到的法律服务,接待残疾人咨询一百余次,代理残疾人诉讼案件数十起,有效的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倡导助残风尚,构建和谐社会。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日期:2017-11-27
来源:隆德晟律师事务所
简 报
(2017)隆律简字第032号
为了弘扬法制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残疾人对保障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为残疾群体排忧解难,提升残疾人干部的工作能力,近日长治市城区残联连续开展了残疾人接访活动及残疾干部维权干部业务培训活动。我所周立云组团作为残联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了此次活动。
残疾人是社会上最弱势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在生产生活中也会遇到更多的自身无力解决的难题。在11月22日的接访活动过程中,区残联领导直接面对面地听取残疾人的诉求,倾听残疾人的心声,对上访残疾人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安排专人事后进行落实。针对残疾朋友提出的法律问题,周律师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现场有残疾朋友提出自己曾在十余年前发生交通事故致面部瘫痪,近年来受病情困扰,严重影响了本人正常生活和工作,对此应如何维权?周律师在听取了残疾朋友的讲述后,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全面分析,为其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方法。通过此次接访活动,拉近了残联干部与残疾朋友的距离,切实解决了部分残疾朋友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
11月25日,周立云律师为残联维权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着重讲解了残疾人受到侵害时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权干部如何有效引导残疾人学法守法。同时周律师还结合已实施的《民法总则》,讲解了新时期残疾人保护的新规定及举措。
此次活动为更好服务残疾人,提高残疾人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提升残疾人自我保护水平,增强残联维权干部的整体素养,形成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城区残联于2012年8月在我所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站”。自该站设立以来,我所长期为的残疾人提供了细致、高效、周到的法律服务,接待残疾人咨询一百余次,代理残疾人诉讼案件数十起,有效的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倡导助残风尚,构建和谐社会。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晋公网安备1404030200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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