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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灵律师论文——律师参与国企改制的体会

已浏览人数:706

日期:2018-01-26

来源:隆德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参与国企改制的体会

山西隆德晟律师事务所 韩文灵


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发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本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化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

一、党对国企改革重视

十五大以来,党中央一直强调国企改革的重要性。2016年5月,5月16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强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价格、财税、金融、社保等领域基础性改革。5月1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工作方案》。5月2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他强调,要加快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等领域基础性改革,关键性改革举措要抓紧推出。一周三提国企改革,足见党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表明和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视。未来几年,推进国企改革是我们党的重点任务。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中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二、律师在国企改革中发挥的作用

(一)本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

本轮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以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的作用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改革,都需要解决资产处置、股权设置、人员安置三大问题,而这三大问题所涉及的各方利益相互交错,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系统工程。如果处理不好就是社会不安定因素,妨碍经济发展,也会背离企业改革的目的。这项工作,改革企业是无法独立完成的,需要有包括律师、会计、评估、产权交易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正确规范和处理好各种法律关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而我们律师是拥有丰富法律知识与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为改革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保证改革程序的规范化运行;可以协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正确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及时处理国有资产处置中的各类法律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以帮助企业正确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处理好资产重组及人员调整中的各项法律问题;可以为改革后的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国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律师可以针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授权投资企业、被改革、被转让企业、非国有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与国企改革有关的有关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三)律师可针对的不同主体,提供的法律服务也不相同

1、针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服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工作中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其负责所管辖行政区域的国有企业改革、改革行为的监管工作,履行行政职责,属行政主体;另一方面,负责同级政府出资的下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改革工作的决定、批准及具体推动和组织实施,成为交易的一方(出让方),属民事主体。律师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根据及地方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协助制订本区域或其所出资国有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交易的监管制度及程序;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整体方案或具体个案的实施方案,提供法律论证及法律可行性分析;为其所属企业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改革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其具体个案的内部决定或批准程序准备相关文件;为其组织实施的并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所属企业的重大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准备报批文件;为其所属企业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全过程法律实务操作,包括工作计划的制订、相关合同协议文本的编制、相关内部及外部审批所需文件材料的准备、股权、产权交易活动的安排、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代办等。

2、针对国有授权投资企业的法律服务。

国有授权投资企业往往是根据政府的授权,作为国有投资主体,而成为其下属国有企业股权(产权)的持有人,负责其下属企业改革、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这一职能特点,律师能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根据及地方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要求,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管理办法;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公司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整体方案或具体个案的实施方案,提供法律论证及法律可行性分析;为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改革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其具体个案的内部决定或批准程序准备相关文件;为其所组织实施的需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财政部门审核的所属企业的重大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准备报批文件;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涉及资产剥离、重组等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为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全过程法律实务操作,包括工作计划、相关合同协议文本的编制、相关内部及外部审批所需文件材料的准备、股权、产权交易活动的安排、相关变更手续的代办等。

3、针对被改革、被转让企业的法律服务。

国有企业改革及国有产权流转个案中涉及被改革或被转让企业在改革行为中处于被动地位,其主要的职责是配合及服从由其上级企业主导的改革活动。但改革行为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被改革企业的具体法律事务的处理,律师能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按照其上级企业的要求,整理与改革方案有关的本企业的基本法律信息、数据和材料;对于改革方案涉及职工利益,需召集本企业职工代表会议决议时,协助其安排相应的职工决议活动,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改革方案涉及本企业职工安置问题时,根据其上级企业制订的职工安置总体方案,协助本企业落实具体人员的职工安置所涉及的法律手续,协助其处理由此产生的劳动争议;改革方案涉及本企业债权、债务处理问题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其上级企业制订的债权、债务处理的总体方案,协助本企业落实具体债权、债务的处理事宜,协助其处理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及相关法律事务;改革方案涉及本企业资产剥离、重组等问题,协助本企业办理与此有关的具体法律事务;协助本企业处理改革前后的各类内部管理关系及外部法律关系的衔接及调整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务等。

4、针对非国有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服务。

现行法律制度下,国有企业的改革的主导方式是股份制改造,其实现途径是国有产权的流转。目前所倡导的国有企业改革更多情况是指国有产权由国有主体向非国有主体的流转。这种流转为非国有主体通过收购国有股权、产权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机会。民营资本主体(企业或个人)以及外资主体,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以国有股权、产权交易为实现方式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活动。律师能够为此类参与主体提供的法律服务有:作为其法律事务代理人,参与国有股权、产权的竞买活动,为其准备竞买、投标文件;协助当事人审查国有股权、产权转让及国有企业改革行为审批程序的合法性,以保证当事人收购国有股权、产权行为的有效性;协助当事人审查国有股权、产权转让及国有企业改革行为涉及的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资产剥离等涉及当事人在改革企业中应有权益的相关活动的合法性,尽力保障交易行为的合理性及正当性,降低交易风险尤其是交易后的风险;协助当事人监督交易程序的合法性,尽力保障交易行为的公平性;协助当事人审查交易价格的合法性,尽力保障交易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协助当事人审查相关交易合同、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本,尽力实现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公平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助当事人监督股权、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及时办理,保障其权益及时获得法律认可;协助当事人处理所收购股权、产权的依法、有效交接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务,保障其权益的正当实现等。

三、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和体会

近年来,我所律师积极介入国企改革这项新业务,努力探索,大胆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

在工作中注意把握好四个关系:一是注意把握律师与当事人、委托人或改革企业的关系。二是注意把握律师与其它中介机构的关系。三是注意把握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四是注意把握企业改革与企业改革后规范运营的关系。

律师在工作中要及时收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研究企业经营期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多与国资委等有关企业改革的审批部门沟通,综合政府和主管部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的意愿,合法地运用各种财务处理方法设计一个兼顾各方利益、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且法律风险较小的改革方案,并在该方案顺利通过后,在有关各方的配合下,指导企业具体实施改革方案的内容,对于实施改革方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应对和解决。

今后一段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将继续成为社会焦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作为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应更好地为服务国企改制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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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灵律师论文——律师参与国企改制的体会

日期:2018-01-26

来源:隆德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参与国企改制的体会

山西隆德晟律师事务所 韩文灵


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发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本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化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

一、党对国企改革重视

十五大以来,党中央一直强调国企改革的重要性。2016年5月,5月16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强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价格、财税、金融、社保等领域基础性改革。5月1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工作方案》。5月2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他强调,要加快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等领域基础性改革,关键性改革举措要抓紧推出。一周三提国企改革,足见党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表明和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视。未来几年,推进国企改革是我们党的重点任务。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中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二、律师在国企改革中发挥的作用

(一)本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

本轮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以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的作用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改革,都需要解决资产处置、股权设置、人员安置三大问题,而这三大问题所涉及的各方利益相互交错,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系统工程。如果处理不好就是社会不安定因素,妨碍经济发展,也会背离企业改革的目的。这项工作,改革企业是无法独立完成的,需要有包括律师、会计、评估、产权交易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正确规范和处理好各种法律关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而我们律师是拥有丰富法律知识与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为改革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保证改革程序的规范化运行;可以协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正确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及时处理国有资产处置中的各类法律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以帮助企业正确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处理好资产重组及人员调整中的各项法律问题;可以为改革后的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国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律师可以针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授权投资企业、被改革、被转让企业、非国有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与国企改革有关的有关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三)律师可针对的不同主体,提供的法律服务也不相同

1、针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服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工作中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其负责所管辖行政区域的国有企业改革、改革行为的监管工作,履行行政职责,属行政主体;另一方面,负责同级政府出资的下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改革工作的决定、批准及具体推动和组织实施,成为交易的一方(出让方),属民事主体。律师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根据及地方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协助制订本区域或其所出资国有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交易的监管制度及程序;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整体方案或具体个案的实施方案,提供法律论证及法律可行性分析;为其所属企业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改革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其具体个案的内部决定或批准程序准备相关文件;为其组织实施的并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所属企业的重大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准备报批文件;为其所属企业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全过程法律实务操作,包括工作计划的制订、相关合同协议文本的编制、相关内部及外部审批所需文件材料的准备、股权、产权交易活动的安排、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代办等。

2、针对国有授权投资企业的法律服务。

国有授权投资企业往往是根据政府的授权,作为国有投资主体,而成为其下属国有企业股权(产权)的持有人,负责其下属企业改革、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这一职能特点,律师能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根据及地方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要求,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管理办法;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公司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整体方案或具体个案的实施方案,提供法律论证及法律可行性分析;为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改革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其具体个案的内部决定或批准程序准备相关文件;为其所组织实施的需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财政部门审核的所属企业的重大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准备报批文件;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涉及资产剥离、重组等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为其所属企业的改革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全过程法律实务操作,包括工作计划、相关合同协议文本的编制、相关内部及外部审批所需文件材料的准备、股权、产权交易活动的安排、相关变更手续的代办等。

3、针对被改革、被转让企业的法律服务。

国有企业改革及国有产权流转个案中涉及被改革或被转让企业在改革行为中处于被动地位,其主要的职责是配合及服从由其上级企业主导的改革活动。但改革行为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被改革企业的具体法律事务的处理,律师能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按照其上级企业的要求,整理与改革方案有关的本企业的基本法律信息、数据和材料;对于改革方案涉及职工利益,需召集本企业职工代表会议决议时,协助其安排相应的职工决议活动,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改革方案涉及本企业职工安置问题时,根据其上级企业制订的职工安置总体方案,协助本企业落实具体人员的职工安置所涉及的法律手续,协助其处理由此产生的劳动争议;改革方案涉及本企业债权、债务处理问题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其上级企业制订的债权、债务处理的总体方案,协助本企业落实具体债权、债务的处理事宜,协助其处理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及相关法律事务;改革方案涉及本企业资产剥离、重组等问题,协助本企业办理与此有关的具体法律事务;协助本企业处理改革前后的各类内部管理关系及外部法律关系的衔接及调整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务等。

4、针对非国有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服务。

现行法律制度下,国有企业的改革的主导方式是股份制改造,其实现途径是国有产权的流转。目前所倡导的国有企业改革更多情况是指国有产权由国有主体向非国有主体的流转。这种流转为非国有主体通过收购国有股权、产权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机会。民营资本主体(企业或个人)以及外资主体,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以国有股权、产权交易为实现方式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活动。律师能够为此类参与主体提供的法律服务有:作为其法律事务代理人,参与国有股权、产权的竞买活动,为其准备竞买、投标文件;协助当事人审查国有股权、产权转让及国有企业改革行为审批程序的合法性,以保证当事人收购国有股权、产权行为的有效性;协助当事人审查国有股权、产权转让及国有企业改革行为涉及的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资产剥离等涉及当事人在改革企业中应有权益的相关活动的合法性,尽力保障交易行为的合理性及正当性,降低交易风险尤其是交易后的风险;协助当事人监督交易程序的合法性,尽力保障交易行为的公平性;协助当事人审查交易价格的合法性,尽力保障交易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协助当事人审查相关交易合同、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本,尽力实现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公平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助当事人监督股权、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及时办理,保障其权益及时获得法律认可;协助当事人处理所收购股权、产权的依法、有效交接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务,保障其权益的正当实现等。

三、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和体会

近年来,我所律师积极介入国企改革这项新业务,努力探索,大胆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

在工作中注意把握好四个关系:一是注意把握律师与当事人、委托人或改革企业的关系。二是注意把握律师与其它中介机构的关系。三是注意把握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四是注意把握企业改革与企业改革后规范运营的关系。

律师在工作中要及时收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研究企业经营期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多与国资委等有关企业改革的审批部门沟通,综合政府和主管部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的意愿,合法地运用各种财务处理方法设计一个兼顾各方利益、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且法律风险较小的改革方案,并在该方案顺利通过后,在有关各方的配合下,指导企业具体实施改革方案的内容,对于实施改革方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应对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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