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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1-09
来源:隆德晟律师事务所

近日,针对网络上持续多日的关于某主持人曝光影视明星涉嫌签署“阴阳合同”规避纳税事件引发热议,并一度引起了税务总局的高度关注。日前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基本义务,而演艺明星作为当今社会的高收入群体,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现象成为眼下的舆论焦点。此次曝光的该明星对外签署 “阳合同”片酬为1000万元,而对内签署的“阴合同”为5000万元。如果该明星仅将“阳合同”的1000万元予以缴税,那么“阴合同”的5000万元应补缴税款达1600万元。如果此事件属实,那么该明星签署的“阴阳合同”是否有效?涉及的规避纳税行为该如何认定?
日期: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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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网络上持续多日的关于某主持人曝光影视明星涉嫌签署“阴阳合同”规避纳税事件引发热议,并一度引起了税务总局的高度关注。日前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基本义务,而演艺明星作为当今社会的高收入群体,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现象成为眼下的舆论焦点。此次曝光的该明星对外签署 “阳合同”片酬为1000万元,而对内签署的“阴合同”为5000万元。如果该明星仅将“阳合同”的1000万元予以缴税,那么“阴合同”的5000万元应补缴税款达1600万元。如果此事件属实,那么该明星签署的“阴阳合同”是否有效?涉及的规避纳税行为该如何认定?

晋公网安备1404030200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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